街道办作为基层治理的核心单元,其工作职责直接影响民生保障与社会稳定。根据辽宁省较新政策及实践要求,街道办职能涵盖公共服务、社会治理、社区建设三大领域。辽星公考从这三个维度展开,为考生提供清晰职责框架。
街道办需统筹落实与居民生活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。具体包括执行社会保障政策,管理低保户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救助工作;推动文化教育、卫生健康资源下沉社区,如组织"幸福教育课堂"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;负责市容环境整治,开展垃圾分类、噪声治理等生态环保工作。此外,还需协调水电气热等民生服务,确保居民基本需求得到满足。
社会治理是街道办的核心职能。需构建"网格化+数字化"管理体系,科学划分综合网格,配备专职网格员实现全链条服务;开展平安社区建设,预防化解矛盾纠纷,处理信访维稳事项;统筹安全生产监管,组织应急演练与物资储备,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。同时,需协调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,对违规占道、环境违法等行为进行联合执法。
推动社区高质量发展是长期任务。需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,落实"大党委"机制,整合辖区资源形成共治合力;实施社区服务设施提升工程,确保2025年实现综合服务设施100%覆盖;组织社区文化、体育等活动,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。党建方面,需深化"五级组织体系",领导社区党组织建设,动员党员参与"三长五员"专班,推动舒心就业、品质养老等民生工程进社区。
街道办职责如同基层治理的"操作系统",既需精准执行政策保障民生,又要创新机制维护稳定,要党建引领推动发展。考生需深刻理解,公共服务是职责根基,社会治理是核心要义,社区建设是发展方向,三者共同构成街道办工作的完整闭环。只有将政策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,才能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,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坚实支撑。